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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新闻
产品代理授权意向书
2010-04-16 16:52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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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代理授权意向书

甲方(授权人):

乙方(被授权人):

甲、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,经友好协商,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意向:

一、代理产品、地区及期限

1. 授权代理产品:甲方生产的相关产品

2. 授权销售区域:

3. 本次授权有效期:12 个月

二、激励政策

1.单笔业务提成政策:

1) 甲方收到产品使用方(购买方)的货款后,应按双方约定及时向乙方兑现差价或提成;

2) 乙方提供客户信息由甲方接洽,签约回款后按不低于销售总额的1%返还给乙方,同时享受年度返点提成政策;

3) 返还给乙方差额部分的税费由乙方承担。

2.年度返点提成政策:

1) 年销售总额达到300万元(含300万元),给予10000元的返点激励;

2) 年销售总额超过300万元,超出部分按销售额的0.5%给予返点激励;

3) 年销售总额超过500万元,超出部分按销售额的1.0%给予返点激励;

4) 年销售总额超过800万元,超出部分按销售额的1.5%给予返点激励;

5) 双方在签订合作协议时另行约定除外。

注:a.返点激励按最高比例执行,不累计进行核算,如销售业绩为1200万元,返点总额为10000元+200万(500万-300万)*0.5%+300万(800万-500万)*1%+400万(1200万-800万)*1.5%=11万元;b.年度返点提成周期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算起。

三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
1. 甲方对其提供产品的合法性负法律责任,并依约按时供货;

2. 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原则上应符合双方约定的品质要求;

3. 甲方有义务根据需要为乙方提供产品样品、相关资质及宣传材料。

四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
1. 乙方必须保证以甲方名义所从事所有商业活动的合法性;

2. 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泄露或违规使用甲方的商业机密;

3. 乙方应及时向产品使用方催缴货款;

4. 乙方在授权以外的区域进行产品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。

五、其它条款

1. 本意向书自甲、乙双方代表签字、加盖公章(乙方若无公章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)之日起生效;

2.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,甲方两份,乙方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;

3. 授权期限届满,如双方不再续约则自然终止;

4. 如有未尽事宜,由甲、乙双方协商,并另行签订附加协议。

甲方(公章): 乙方:

代表人签字: 代表人签字:

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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